| *致福感恩文教基金會 |
1. 規劃學苑之願景與策略,推動福音事工。
2. 向認同致福學苑理念的企業、財團法人及個人募集所需之經費。
3. 向各相關單位申請經費。
4. 在年度預算內贊助各分校教師之鐘點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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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總校 |
1. 負責學苑聯合推廣、宣傳。
2. 規劃年度預算受理並審核經費補助及結案事項。
3. 研訂學苑之整體發展計畫及措施。
4. 策劃舉辦規模研討會,促進共同發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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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分校 |
1. 負責課程之規劃、教師遴聘、招生作業及各項行政作業。
2. 動員教會人力,參與學員關懷事工,引領學員走進教會。
3. 發展社區關係,關心社會營造。
4. 營造親切的福音環境,帶動學員關心信仰。
5. 發掘並培養師資,維繫社區教育之永續發展。
6. 提撥或爭取外界資源,支持分校運作所需經費。
7. 收許之費用必須有獨立帳冊,專款專用,不宜挪用於教會其他用途。
8. 建立健全、可獨立作業之行政組織,確保良好的教學品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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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※說明 |
| 申請致福益人學苑分校與使用致福益人學苑名稱之教會,為認同益人學苑宗旨與理念之基督教會,與總校及基金會為夥伴關係而非上下部署關係,但享有權利與義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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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權利: |
1. 申請經費補助。
2. 使用「致福益人學苑」名稱對外行文頒發結業證書。
3. 獲取總校提供之各項資訊並享用各項資源。
4. 參與聯合推廣及宣傳活動。
5. 參觀觀摩研討會,分享其他分校之心得經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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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義務:(可見網頁左邊學苑報→總校消息→致福益人學苑分校義務) |
1. 定期繳交會費。
2. 維護學苑整體形象。
3. 提報分校現況 (含福音事工)。
4. 參加總校規定之各項定期會議、活動及學苑報之編輯投稿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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